张旭

    (658——747)唐朝著名书法家。字伯高,吴县人。精通楷法,善草书。把当时流行的“今草”书体发展成笔法放纵、笔势连绵回绕的“狂草,书体,是“狂草”的主要奠基人。

    他的草书变化万千,奇状莫测,达到了“挥毫落纸如云烟”的境地,被人们尊为“草圣”。据说他嗜好饮酒,酩酊大醉后呼叫狂走,然后下笔,其字逸势奇状,潇洒豪放;或者以头濡黑而书,待到酒醒时,观之以为神来之笔,不可复得,故贡人呼之“张颠”。

    颜真卿曾从他研习书法,怀素则继承和发扬了他的书风,谓“以狂继颠”,因而世称“颠张狂素”。李白诗、裴旻剑舞和张旭草书,被时人誊为“三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