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弥逊

    (1089——1153)宋代诗人。字似之,吴县人。个性耿直,气节高尚。

    宣和末年,金兵南侵河北,任冀州知州,他拿出个人钱财奖励军民修筑城墙,决河护堑,坚守危城,并派兵出击敌军游骑。靖康二年(1127年),与李纲平定江宁府牙校周德叛乱。

    绍兴八年(1138年),宰相秦桧决意降金议和,李弥逊竭力上疏宋高宗,陈述议和危害。秦桧请他到宰相府,许以升官,他大义凛然说:“弥逊爱国厚恩,何敢见利忘义。”因不满秦桧投降,多次上疏反对议和,并乞罢归田。

    绍兴十二年,以阻和议罪,被罢官。其诗句新颖,独具一格,有《筠溪集》。